错转了一篇《写作十规》,删之!
过分关注技巧则有刻意之感了,这是隔;作者观点和文字恰到好处融合,至少不能让读者读出刻意,就是不隔。
朴实无华的文字更能吸引我,可能这就是我永远无法欣赏欧洲浪漫主义的著作的原因吧。
看书我更注重情节和情感以及作者的情绪表达和价值观。
摘一下博尔赫斯关于写作的看法。
“我宁取词语贫乏,而不要词汇太丰富。
一部作品如果有明显的道德缺陷,往往是虚荣。
当满页都是新的形容词和隐喻,往往表明有一种震撼读者的欲望。
读者不必感到作家很有技巧。
作家必须有技巧,而其技巧应该是不唐突的。
写得极出色的作品,会令人觉得必须如此,而且很容易。
如果令人感到作家的努力,那就意味着作家的失败。
一部作品完成后,看上去应像是不事雕琢,尽管事实上可能耗费心机。”